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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stobal结束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局长任期2010-1-10 9:54:50 |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周一宣布,其局长Adrian S. Cristobal Jr.的五年任期于2009年12月31日结束。 有关Cristobal先生继任者或者他是否继续受命于该职位的消息尚未明确。 根据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应由总统任命知识产权局局长,任期为五年并且可以连任一次。 该法典准予菲律宾知识产权局长拟定并颁布实施细则并且对该局法律事务处递交的专利、商标类案件决议具有最终话语权。 菲律宾知识产权网站认为,Cristobal先生在创建菲律宾知识产权委员会(NCIPR)这一监督菲律宾知识产权执法的政府间委员会和知识产权研究培训学院中起到了推动作用。 他之前是负责消费者福利、国内贸易和法律事务的贸易部副部长。(编译自bworldonlin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