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部门敦促参议院通过要求AM和FM电台因在广播节目中播放音乐向表演者支付费用的法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在10月批准了该法案。
参议员司法委员会主席Patrick Leahy介绍了该法规,他强调了对于艺术家的公平补偿条款的必要性。他指出,地面电台是目前唯一使用录音但不支付费用的平台,造成这一差别的历史理由已经因技术革新而被推翻。美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部门主席Don Martens在上月给参议员多数党领袖Harry Reid的信中说,我们已与Leahy主席达成一致,我们急切希望参议院能考虑并通过S.379(法案)。
Martens说该议案还未被律师协会的所有部门所接受,因此他只是代表了协会的知识产权部门。当知识产权部门强烈支持这一法案时,其他反对表演者权利法案的部门已经提出相关意见。批评该法规的人认为表演者已因音乐的发表而获得广播听众,征收新的费用会更加损害已经处于财务危机中的电台的利益。
Leahy的发言人说她还不知道参议院何时会接受这一法案。(编译自techdailydose.nationaljourna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