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网络侵权纠纷数量攀升

2010-1-13 18:45:02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1月7日,四川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公布了去年审结的几起网络侵权典型案例:铁通四川分公司未经香港TVB公司许可,将《金枝欲孽》上网供公众下载、播放;凉山电视台、凉山日报社未经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将电视剧《奋斗》、《法证先锋》上网供公众下载或播放。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纠纷案逐年递增,去年收案情况显示,专利权和著作权纠纷案占据多数,网络侵权纠纷案数量已跃居第一。

  现状 网上看电影很普遍

  “网络侵权让我们公司每年至少损失了几百万元。”一家购买了大量香港影视在内地播放版权的收费视频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日益普及的互联网在丰富我们娱乐生活的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的信息拥有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

  “我已经几年不看电视了,现在网上电影、电视剧更新很快,想看就看,还不花钱。”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大二学生任星月说,她身边的很多同学、朋友都习惯在网上看书、看电影。记者随机调查后发现,这种现象在80后、90后中非常突出。

  对此最无奈的恐怕是那些投入巨资拍摄制作的影视公司。以电影《非诚勿扰》为例,在知名搜索网站中键入影片名,一下弹出了3万多个可以直接播放的视频,与下载有关的页面更高达128万个。然而,这部票房高达3.5亿元的大片,网络收入仅100万人民币。

  背后 网络影视成侵权高发领域

  网络影视侵权成为近年来频发的诉讼类型。以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状告四川省凉山电视台侵权一案为例,庭审争辩焦点在于:凉山电视台网站“凉山网络电视”通过链接在线播放电视剧《奋斗》,是否侵犯了宁波通信公司对该剧享有的网络传播权。

  省高院认为,虽然网站播放电视剧时页面显示 “在线点播服务器来源于土豆网”的信息,但这只能证明其信息来源问题,不能证明其属于“提供链接通道”服务。此外,播放电视剧时,该页面的地址栏没有发生改变,仍然为电视台网站。故电视台的行为已不仅是提供链接通道服务,而是直接参与并将其提供给用户,电视台不能证明自己具有合法授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定凉山电视台播放行为构成侵权,应赔偿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000元。

  出路 引导建立合理的付费机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7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3.38亿,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25.5%。巨大的市场规模面前,权利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各类作品的网络传播已是大势所趋。可以预见,网络侵权纠纷案数量还将不断攀升。

  相关专家指出,司法只是解决网络侵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而非唯一方式。防患于未然,需要让早已习惯“免费午餐”的广大网民转变观念。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的同时,相关部门应引导建立合理的收费价格和付费机制,促使利益共同体联手打通作品授权使用瓶颈,实现共赢。

  观点 加重赔偿责任保障合法权益

  省高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 在网络侵权纠纷案审判中,坚持突出发挥损害赔偿在制裁侵权和救济权利中的作用,坚持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赔偿力度,加重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规模化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法去年3月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审判时我们将通过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和采取民事制裁措施等,剥夺侵权人再侵权的能力和消除再侵权危险。(记者 李旭,实习记者王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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