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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加快科技平台建设 推进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2010-1-18 17:2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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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平台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物质条件,在科技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首先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平台主要包括高新开发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常设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 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的重要作用。国家级高新区已成为引领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要保持健康快速发展。要加强计算机软件园、现代中药园、生物医药园、光电子产业园、汽车工业园等功能园区和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以培育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为目标,坚持面向市场,有效集成科技、人才、资金等资源,采取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围绕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在有条件的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建立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强化孵化器与自主创新源头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结合。鼓励孵化器主动将孵化功能延伸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便捷通道,方便科技人员创业,源源不断地吸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自主创新成果,促进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成果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组织设立各类产学研战略联盟。主要针对本行业的重大科技需求,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不断扩大联盟内部及其与外部的交流协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一步提升相关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建立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有序的常设技术交易市场。技术交易市场能够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为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寻找合作伙伴,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实施技术转移。要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鼓励和引导科技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代理、技术外包、技术培训等活动。 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交流合作平台是创造多学科、跨地域、跨国界开展科学研究和交流合作的环境,是科技交流和合作的重要载体。交流合作平台主要包括省部会商、省院合作、各类展会、对外科技交流等平台。 提供强力保障 加快科技平台建设 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平台建设项目实行牵头部门或单位负责制。由牵头部门或单位负责提出资源整合与平台建设方案,并依据平台建设整体框架和项目实施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保障平台建设顺利实施。 平台建设实行项目储备积累与滚动支持的机制,确保平台资源的连续性、新颖性和长效性。继续加大投入,建立平台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设立政府科技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和募集市场资本等,为科技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 平台建设实行资源整合、制度规范以及队伍建设三结合的项目管理模式。在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共科技基础资源,完善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规范,开发支撑服务能力。每一个平台建设项目的成果都应该是资源整合、制度规范、服务能力的统一,表现为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运行能力的提高。 用足用好国家有关政策,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如落实国家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引导各类科技平台完善多样化的人才激励机制,激活现有科技资源,留住优秀人才,吸引优秀人才,达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要积极培育树立典型,对在推动科技平台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实行重奖;要切实发挥科技奖励在评价人才和激励人才方面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引导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扎实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要按照“科技先导、市场机制、项目切入、企业化运行、产业化目标”的思路,加大从科研单位中和大专院校选派特派员工作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壮大特派员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投身到各类科技平台建设工作中去,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积极维护科技人才权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推动科技平台共建共享 发挥政府对公共科技资源供给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技平台建设的合力。运行机制市场化,市场成为调动和配置科技资源的主要手段;服务对象社会化,科技平台将不再只满足研究的需要,而是面向研究、开发、产业化等不同环节的创新主体;资源条件共享化,破除科技条件的拥有者、经营者、使用者之间的壁垒,降低创新成本。制定可行的共享服务方案,保障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持续增加、不断汇集和对社会开放服务。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各类技术开发机构。(毛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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