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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A和RIAA寻求网络中立的版权补救措施2010-1-21 21:32:46 |
上周,美国电影协会(MPAA)和美国唱片协会(RIAA )在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的网络中立议程中递交了他们的意见。如电子前线基金或(EFF)的意见所预料的一样,大型媒体企业正在网络中立原则中推行一套版权补救措施(Loophole)。他们希望能够迫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PS)在实施在线版权执法措施中对你完全合法的活动采取阻挠、干涉或者其他歧视行为。 当然,MPAA和RIAA用一种听似无害的语言表达了这种意见。RIAA称“完美不应该是善意的敌人”并且“正义往往要花过长的时间。” MPAA在其中插话称,“政府政策明确允许并鼓励ISP与内容创作者一起利用现有的最佳手段和技术打击盗版是至关重要的。” 但问题是它在实际中如何运作。FCC拟定的网络中立原则包括合理的网络管理漏洞;其中的界定包括“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开展合理措施以阻止非法内容的传输或内容的非法传输。”这意味着,只要你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声称正在阻止版权侵权,它就可以从网络中立原则中取得豁免并能干扰你获取合法内容、使用合法设备、运行合法申请或获取合法服务的性能。 FCC提议的网络中立原则不是要保护版权侵权者,该原则明确的不适用于非法内容和非法传输。因此你不需要一套“合理的网络管理”补救措施去追究非法行为,该套补救措施为RIAA和MPAA向宽泛的版权执法措施开设了绿灯,这会对无辜行为造成间接伤害。 版权补救措施的提议使人想起RIAA的回应,当被问及无辜的人们因软件共享被错误起诉时,RIAA称:“当你带着漂网去钓鱼时,有时候你会抓住海豚。”与MPAA和RIAA不同,电子前线基金会(EFF)认为ISP不应该在无辜活动中自由通行,如果他们实施的是卑劣的版权执法系统。大众知识促进会、消费电子协会、计算机与通信产业协会、网络联盟或家庭录音权利联盟也不赞成此举。 以版权执法的名义允许ISP去危害完全合法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想法。让FCC了解你反对允许RIAA和MPAA驱使互联网提供商在其设计拙劣的鱼网中抓住你的“海豚”的任何版权补救措施。(编译自eff.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