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要利用现代技术对待互联网侵权盗版

2010-1-21 21:37:44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些年,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已先后五次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但网络盗版依然存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解释了其中的原因。

  王自强说,首先,互联网进入门槛低,许多个人和组织都可以进入这个行业,导致互联网企业鱼龙混杂,既有合法、也有非法的。

  第二,从互联网的功能看,互联网的产生使所有作品传播方式都通过互联网上实现。

  第三,互联网这种传播方式可以给传播者带来极大的利益,侵权盗版分子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铤而走险,这是侵权盗版能长期存在,特别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侵权盗版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是把侵权盗版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并不能使侵权盗版消失。他举例说,法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相当高,去年法国音像反盗版协会发布信息,法国一天非法传播新电影45万次,法国只有几千万人口,互联网的侵权盗版现象都很严重,且专门针对电影的普遍的侵权行为。

  王司长认为在互联网上出现侵权行为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问题,问题是采取什么样态度,是放任还是坚决打击,中国政府的态度就是坚决打击,这也是连续五年始终把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根本。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同样显示出它的复杂性,下一步将强化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版权局合作机制,始终对网络侵权盗版施加一种高压态势。要利用现代技术对待科学技术发展以后的互联网侵权盗版方式。

  第四,要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要动员互联网行业协会和互联网企业参与到打击侵权盗版的工作中。中国有更多互联网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能够响应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号召,都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我国整个互联网状况就会发生一个根本的变化,这对于鼓励创新、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满足广大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都有很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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