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再添俩中国驰名商标

2010-1-25 12:10:06

   本报济宁1月24日讯近日,金乡县大蒜协会持有的“金乡大蒜”和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小松”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据悉,这是济宁自2004以来首度一次被行政认定的2个驰名商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6件。
   据介绍,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分为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两种。行政认定因其较强的权威性而受到不少企业的青睐。认定驰名商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同时也标志着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此次认定驰名商标体现了金乡大蒜、小松行业发展的成熟度和竞争力,有效扩大商标保护的范围,对其发展有重要推动意义。”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这两个品牌在国内外均享有较高知名度。其中,金乡大蒜占全国大蒜出口总量的60%以上,自营出口创汇突破2亿美元,成为中国出口第一农产品,形成了“世界大蒜看中国、中国大蒜看金乡”的品牌优势。驰名商标的认定将进一步增强济宁企业在知识产权上的优势,保护了其品牌的利益。

 来源:齐鲁晚报 通讯员 叶树杞 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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