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于人气电视剧《IRIS》的制作权一事做出了判决。
《IRIS》播出后,EINS M&M公司通过法院向泰原经纪公司提出了终止影像制作权和放映权的要求。仲裁部经过调查,于去年10月判定剧本确有相似性,并终止了以该剧本为蓝本的一切影像制作。
但是,接到此判定的泰原经纪公司因而不服继续上诉,最终于本月25日接到法院撤回原判定的通告,此次事件也暂且告一段落。
法院的这次判决认定,保障了泰原经纪公司的《IRIS》制作权,允许其出售海外版权以及DVD等其他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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