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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首次启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工作2010-4-10 22:5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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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实现三年倍增计划,以科技创新促进锦州“一纲五线”战略的实施,日前,锦州市召开全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会,会上首次启动了锦州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伟出席会议,并为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锦州拓新电力电子有限公司颁发牌匾。 根据会议部署,锦州市这次启动知识产权工作示范试点,主要是通过示范试点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合理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将加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主要内容,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示范试点工作主要以企业为主,各县(市)、区的示范试点工作也同时启动。拟在全市选择示范企业2-4户,试点企业8-10户。由各县(市)、区推荐和企业自行申报相结合,根据申报和推荐单位基本情况,择优确定。本轮示范试点单位的示范试点周期为四年,在本轮示范试点周期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可进入下一轮示范单位。 据悉,在本轮示范试点工作中,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将享受多项政策扶持。对于锦州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申请发明专利的将给予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专利申请代理费全额补助。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给予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的全额补助。知识产权示范和试点单位申请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按每个国家或地区补助5000元人民币,每件专利最多补助三个国家或地区,最多补助一次。此外,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可优先申报本级和上级政府专利产业化计划项目,与其它申报项目条件相同时,优先安排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申报的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