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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具须铸刻商标编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2010-4-11 16:53:57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君)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和精神异常人员持刀斗殴、抢劫、杀人等重大案件时有发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将全面落实刀具生产备案、销售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加大管制力度。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查缴管制刀具工作是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所有生产、销售刀具的企业必须全面落实生产备案、销售登记制度。对生产管制刀具的,公安部门将督促其落实铸刻商标和编号管理;对经销管制刀具的,须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和“三禁止两报告”制度(即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员禁售,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人员购买管制刀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没有铸刻商标或者号码,不按规定建立购销登记制度,向不符合佩戴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匕首、三棱刮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整改,没收制造、销售的管制刀具;情节严重的,商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重大活动期间,对管制刀具可以实行“许可销售、实名购买、流向登记”的特殊管制措施。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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