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设立专利奖 鼓励表彰技术进步和重大发明

2010-4-21 13:09:12
  2010年,山东滨州市政府将首次设立专利奖,对滨州技术进步能够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予以表彰和奖励。

  据了解,专利奖获奖人员与市科技进步奖获奖者享受同等待遇,专利奖所需资金从滨州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对获得国家或省专利金奖和优秀专利奖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应优先列入技改项目贷款贴息以及其他扶持项目范围。落实“一奖两酬”制度,将知识产权的产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对发明专利以及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发明人,优先推荐参加市拔尖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评选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开展发明创造,对获得专利权的初中学生,根据获得专利的种类和数量,在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原则上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荆常忠、藏玉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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