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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提出美国式盗版法2010-5-9 20:47:35 |
多伦多——关注内容盗版所造成损失的加拿大演员、编剧家和音乐家对美国式版权立法表示支持,该版权法在渥太华联邦政府的审议将很快结束。 创作者版权联盟是加拿大一个内容创作者保护组织,该组织呼吁渥太华批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互联网协议,对内容盗版采取“严厉的惩罚”,并且不再扩大教育和媒体机构对数字内容“公平交易”的使用。 创作者版权联盟包括加拿大电视与广播艺术工作者联盟、加拿大演员联盟和加拿大作家协会等,为国内音乐家征集版权税。 这些要求源于渥太华准备在七月开始强制实行反规避措施和打击公平交易和开放式许可的反消费者举措,以此作为联邦政府针对数字时代更新加拿大版权法的新尝试。 早期加拿大政府在版权法所作的改革引入严厉的反规避措施,并规定由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对盗版负责,暂停了对美国千年数字版权法案的照搬。 最近于2008年的版权改革尝试C-61法案包括数字锁的建议未能获得下议院通过,当时执政的保守党使议会休会。 2007年好莱坞电影公司成功地迫使加拿大政府通过了反录屏法规以杜绝盗版电影。 但是由于加拿大政府始终以公平的方式来平衡内容创造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益并鼓励产业创新,这让美国方面的计划落空。 不过渥太华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迈克尔•盖斯特在他的博客中称,渥太华联邦内阁打算接受好莱坞的建议,在最新的版权法案中引入包含美国式版权法修正条款的“加拿大史上最反对消费者的版权议案”。(编译自www.hollywoodreport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