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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2010-5-9 20:59:42 |
欧盟委员会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在通过创新创造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方面具有极大的潜力。为此,欧盟围绕如何更好地开发并结合创意来源与知识资源,发布了一项《绿皮书》(欧盟创意产业绿皮书.pdf)。布鲁塞尔当局如此描述这些改变:“制造业的工厂车间越来越让位于创意团体,他们能力的源泉是自己的想象,一些充满创新的思考与创造。”文化创意产业开辟出“一条由更多想象力、包容性、环保意识和繁荣的未来铺就而成的道路”。 绿皮书指出,总体而言目前发展迅速的行业巨头贡献了欧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6%,并且保证了大约500万个就业岗位。委员会总结了不同的领域,如表现与实用艺术、文化遗产、电影、电视与广播、音乐、出版业、电脑游戏、新媒体、建筑艺术、设计、时装和广告。日益数字化的经济中存在一个统一的元素,“无形的价值越来越得到物质化的肯定”,因为消费者总是在寻找新鲜而丰富的体验。创造力、社会经验和网络构建能力已经变成了一项竞争要素。 委员会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直接对于GDP的贡献,这些行业“也是许多其他领域内经济和社会创新的重要引擎”。相应的“富有想象力的解决办法”使地区或城市进行着重塑,从“品牌化”到终身学习发展信息与通信技术能力,从创新产品和服务到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以建立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从几代人之间的对话到开展不同文化间的交流和发展社会精神。 为了给予文化创意应有的机会,必须根据该讨论的文件搭建一个框架——给企业家创造更多的空间进行实验,并使其更易获得资金和人才上的支持。此外,文化创意产业应受到支持,它的区域环境要“作为实现更大的全球化存在的跳板”并驱动“创意经济”的发展。委员会呼吁公民和机构参与将在6月底截止的目前正在进行的讨论,对于如何建立相关框架提出建议。 绿皮书指出,数字话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未来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驱动程序。建设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宽带基础设施为文化产业开辟了新的可能性,即创作作品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摆脱物理和地域的限制而最大程度地传播给受众。同时,更高网速互联网的普及与“高品质、多元化的文化内容的可获得性”紧密相关。新的环境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媒体消费和生产模式。艺术的创作者与艺术的消费者之间的界限随着博客、维基等公众参与技术的发展而逐渐模糊。而部分内容出版产业遭到“由盗版与物理媒介产品销售下跌造成的巨大损失”。 从这个意义来说,康斯坦丁电影公司董事会成员Martin Moszkowicz指出:“宽带产业具有大规模的破坏性。”如果有80%的家庭拥有高速互联网线路,如同现在在韩国或西班牙发生的类似情况,会导致“家庭娱乐市场被彻底打破”。对于这一点,绿皮书指出受影响的行业必须找到“全新和创新的商业模式”。 为了促进这一进程,委员会认为能为中小型企业以及自由职业者提供公平的市场准入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占据了文化创意产业的绝大多数份额。必须防止新的全球性角色,如搜索引擎和社会网络,演变成为“新的看门人”。这种背景之下,欧盟委员会在其计划中的“数字化议程(digitale Agenda)”中致力要“为在线内容与服务创造一个真正的内部市场。”(编译自heise.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