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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2010-5-10 19:24:39 |
为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近日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经费来源于自治区财政预算拨款,优化对企事业单位奖励奖项的设置,突出资助和奖励的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培育力度,规定了国家及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的资助和奖励不受年度资助和奖励最高限项的限制。提高发明专利资助和奖励标准,强化对发明专利的政策导向。对不符合费用减缓条件而未能获得费减的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资助,由原来执行的1300元/件提高到1800元/件;外国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由原来执行的5000元/件提高到10000元/件;专利申请总量在全区当年排位前三名的企业,奖励标准由原来执行的10000元、8000元、6000元提高到20000元、15000元、10000元;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全区当年排位前三名的企业和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等事业单位,奖励标准由原来执行的10000元、8000元、6000元提高到20000元、15000元、10000元。(记者 黄世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