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广告商标侵权案:XTools最终胜诉

2010-6-2 19:05:06

6月2日消息,近日,国内知名的SaaS软件厂商XTools诉八百客的商标侵权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审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八百客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据悉,去年11月11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XTools诉八百客的商标侵权案,并在11月16日做出判决:判定八百客侵权成立,赔偿XTools经济损失总计5万元。八百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件回顾:


2004年,北京沃力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标名:XTools)在国内推出了在线CRM服务,XTools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积累了大量企业客户的经验基础上,形成了以CRM软件为核心的SaaS服务模式,并在业界取得一定知名度。


2009年7月,XTools在CCTV2投放电视广告,主题为“企业维生素,促进销售健康成长”,XTools的央视广告落版,是希望观众能够通过搜索引擎搜索“XTools”、或者“企业维生素”更多了解XTools所提供的企业服务。


在7月23日开始,在百度搜索框内,查询“XTools”和“企业维生素”,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出现标题为:“八百客国内最专业的XTools”的链接,并且链接指向这个名为八百客公司的网站。据XTools方面称,相同事件已经屡次出现。


引发诉讼:


北京沃力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认为:


八百客公司理应知晓“XTools”是原告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具备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但仍然故意将“XTools”选定为搜索引擎网站的竞价排名关键词,撰写“八百客国内最专业的XTools”推广信息,将本拟通过“XTools”关键词搜索原告网站的相关公众误导至八百客公司网站,致使混淆和误认,八百客公司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故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八百客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一审判决:


2009年11月11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在11月16日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八百客(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沃力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总计五万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沃力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八百客(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等等。


最终判决:


八百客不服,提出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于5月底有了结果,二审判决书中,明确表示八百客公司侵犯XTools商标权事实成立,维持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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