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出台意见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2010-6-28 21:17:45
  日前,《楚雄州人民政府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楚雄州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

  《楚雄州实施意见》提出,从2010年开始到2015年的6年时间,楚雄州知识产权工作以烟草、冶金、天然药业、生物、农特产品加工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培育支撑产业发展的发明专利、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大力培育农作物、花卉苗木植物新品种。

  《楚雄州实施意见》提出五项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特别是在烟草、矿冶、钢铁、生物制药、农畜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上,每年重点扶持10项左右专利研发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每年扶持10项左右先进专利技术进行运用和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到2015年,争取有1个县市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有2个县市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培育工程,争取有10户企业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楚雄州实施意见》提出了六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领导与协调;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从2010年开始,州级财政逐年增加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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