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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意见寄望知识产权工作2010-7-12 20:35:00 |
近日,江苏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对苏州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意见》对苏州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苏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要超过38%。使“创新科技路径,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成为苏州特色的创新之路。将“加强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地标型’企业集团”作为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重点产业的重大创新工程。 《意见》要求,苏州要以强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构建完善的法规体系;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和形成核心竞争力。(张一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