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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知识产权申请须附委托书2010-7-22 19:57:43 |
大马士革——有消息称,叙利亚商标局最近正要求所有委托书(PoA)都要在适当的时候由叙利亚驻外领事加签,同时还需要得到内政部的批准以及叙利亚外交部的双认证。 最近叙利亚内政部规定:叙利亚所有知识产权申请(包括商标、设计、专利等)的代理委托书都需要经过认证。叙利亚商标局的上述要求正是基于这一规定做出的。 在叙利亚,对委托书进行双认证大概需要2到3个月,并需要些额外付费。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递交的代理委托书还要追加罚金。 叙利亚商标局的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待审核申请,因此,建议拥有2010年1月1日之前提交的待审核申请(须有已认证的PoA)的客户于近期向其提供一份经叙利亚领事加签的委托书。(编译自www.ag-ip-new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