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利条例》有望出台 专利保护获法律“利刃”

2010-10-2 1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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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茂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涉外商标注册部/翻译部 联系电话:010-62119266 ,24小时咨询电话:13810539256,欢迎朋友来电咨询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商标答辩、国外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等事宜。  “专利保护有效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对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意义重大,条例的出台很有必要。”在9月27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的分组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与会议组成员一同审议《广东省专利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时如是说,并鼓励委员、代表多提意见。 

  对于条例草案二稿,委员代表们给予了很高评价,认为条款更加具体和细化,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例如,在关于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上,修改二稿对具体时间进行了细化,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六个月作出处理决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时间弹性区间,对情况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视具体情况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在关于专利保护管理权力下放至县级专利行政部门的表述上讨论最为热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表示,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授予县级行政机关专利保护管理的权力,广东的专利申请量一直高居全国第一,权力下放至县级,能使广东的专利保护管理更加深入、到位、有效。广东作为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在这方面可先行先试。基于这个原因,修改二稿在专利保护管理上强化了县级行政机关的作用。 

  据悉,《广东省专利条例》于今年3月30日被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7月2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在此基础上,根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省政府相关部门实地调研的情况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草案修改二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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