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龙泉灵芝孢子粉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011-11-1 15:47:37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对龙泉灵芝孢子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龙泉青瓷、龙泉灵芝之后,龙泉市获得的第3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片,该市也成为浙江省唯一拥有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县级市。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一旦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就意味着它们取得了市场的“护身符”,拥有了跻身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作为“中华灵芝第一乡”,龙泉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条件造就了质地极佳的龙泉灵芝及灵芝孢子粉。经农业部食用菌产品质检中心等单位检测,龙泉灵芝和灵芝孢子粉的砷、铅、汞、镉等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明显低于相关标准,多糖和三萜类等有效成分高于国内同等产品。

  目前,龙泉灵芝产业发展迅速,经济效益显著,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主渠道之一,并涌现出了森芝宝、佳宝、国镜药业等一批集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业龙头企业,获得国食健字批文的保健食品有7个,研制成功灵芝精深加工产品近20个,产品远销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

  近年来,龙泉市十分重视特色产业的保护和发展工作,为保护龙泉灵芝、龙泉灵芝孢子粉的传统特色和品质声誉,弘扬龙泉灵芝文化,2008年10月,龙泉市政府向省质监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2010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龙泉灵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鉴于龙泉灵芝孢子粉具有一定的地域特色,相关审查专家建议另行申报。今年9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龙泉灵芝孢子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拿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只是我们工作的开始,关键是要利用好这张金名片,让它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龙泉市副市长徐炳东说,下一步,龙泉市质监、农业等相关部门将尽快开展相关后续工作,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印刷使用等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监督企业严格按《龙泉灵芝》地方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维护好龙泉灵芝孢子粉的良好声誉。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龙泉灵芝产品知名度,推动龙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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