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补助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2-2-13 11:20:43
  居玛依等14位新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2月9日下午披红戴花走上主席台,从新疆文化厅领导手中接过了传承人补贴经费。从2008年我国开展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后,新疆共有二批47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由于这些代表性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几年间有4人先后离开人世,他们的生活与传承工作面临很大困难,新疆开始给他们发放补助,帮助他们更好地传承与生活。据了解,新疆正在推荐第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自治区也将拿出更多的补助资金来帮助这些传承人。(王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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