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达成第100件调解案件

2012-3-21 10:01:19
  马尼拉——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于今年二月份完成第100个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是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ADR)或争端成功调解机制的里程碑。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局长Ricardo Blancaflor说,他们从2011年1月31日开始,增强了调解机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应用以提高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效率。

  该成就恰逢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欢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Francis Gurry的时候,Francis Gurry是ADR机制的拥护者。
2012年3月23日,将在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为Gurry先生举办一场第一百个和解协议案件的“标志性转折”的报告。

  调解是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用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多路径”行动的一部分。包括调解程序和仲裁程序的ADR机制作为菲律宾知识产区局常规裁判职能的补充,符合知识产权局提供高速、高效、高质法律救济以及成为解决知识产权争端选择平台的战略目标。

  Blancaflor解释道,调解方式给予争议各方在他们之间进行协商一致解决争议的机会,但是这种方式只有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公共利益、道德或者良好习俗的情况下才可适用。

  和解协议一旦获得批准,将被视作裁判决定并即刻生效。通过调节的方式解决纠纷能够潜在地降低司法成本。目前,菲律宾是唯一拥有与知识产权案件相关的准司法职能和ADR机制的东南亚国家。ADR机制由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管理负责。

  法律事务处的ADR服务处有一名管理人员,负责调解事务的是一个包括16人的调解人员库,调解员被分为不同的职能方向,例如法律和工程等。另一方面,服务则由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联合菲律宾纠纷解决中心有限公司(PDRCI)提供。
这一举措是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和法律事务处努力增强、提高和推广裁决和ADR机制服务和程序,以应对日益增加的客户和诉讼委托。(编译自www.mb.co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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