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利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召开

2012-8-27 10:35:23

  8月22日,《陕西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在陕西省人大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尊法主持会议,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卢鹏起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省政府副省长朱静芝就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会议,并就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了重要讲话。

  朱静芝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她指出,要深刻领会《条例》颁行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专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将专利工作与科研开发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贸易投资相结合,全面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朱静芝强调,专利工作是推动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做好专利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有关各方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专利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陕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迈曾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修订专利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专利运用,营造良好专利工作法制环境,推进陕西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要加强学习宣传,推动专利条例贯彻落实,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传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新专利条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实施专利条例,依法推进各项专利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专利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实施专利条例,以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据悉,《条例》于2012年7月12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有条例相比,新条例强化了专利创造的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专利运用体系,加大了对专利的全方位保护,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专利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此次修订后的《条例》更加贴合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了新阶段对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新的需求,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的专利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人,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会议。(牛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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