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陈红租借衣服引发纠纷

2009-12-9 23:16:30
    演员陈红参加活动时,其经纪公司为其租借了一件价值近4万元的高档裙装。衣服归还后,出租方称服装损坏,将陈红的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二中院已受理本案。

    香港星汇(国际)传媒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星汇公司)为陈红的经纪公司,在陈红参加某次活动时,为其向北京赛美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美欧)租借了一件高档裙装,价值3.98万元。衣服归还后,北京赛美欧提出服装损坏,遂诉至法院,要求香港星汇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JAVECE奢华时装租借协议》关于“如奢华时装发生重大破损或不可修复的损坏,甲方须承担零售价八折购买奢华时装”的规定,赔偿服装款3.1万余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北京赛美欧提供了服装照片,并申请对涉案服装是否为重大破损或能否修复等情况由专业人士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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