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加拿大合作加强版权保护

2009-12-23 19:21:31

  欧盟与加拿大正在联合制定一项贸易协定,以便在更大范围内打击盗版,同时加强双边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在匿名出版平台“Wikileaks”上发布的《加拿大-欧盟经贸总协定(Canada-EU 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CETA)》草案中,可以看到这些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草案涉及的范围很广,除版权外也包括专利和商标,可以将其视作双方对现有国际条约,如世界贸易组织(WTO)TRIPS协定的补充及完善。

  草案具体内容包括对假冒产品的边境管制措施、损失索赔权和问责规定。对于打击互联网盗版问题,双方基本上将依照欧盟《电子商务指令》。草案没有规定双方在控制数据传播中的责任,只写明了在发现非法内容后的责任。然而权利人被指出有义务在发现侵权内容后向主管部门举报,这可能成为主管部门进行网络扫描的前提条件。

  草案中规定在对版权作品“合法使用”的前提下,广播公司和其他诸如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可以获得一个短期的重播及复制的许可。但是人们仍有一些担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谁来负责对版权作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应当在文件中有所规定。

  在加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可能性的问题上,双方表示要规划建立“专业化的防御体系”以及相应的机构,可以依法施加临时禁令以阻止侵权行为的扩大。为侵权行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如供应商,同样会收到相应的禁令。至于侵权行为属于商业还是个人行为,草案对此不作区分,而是同样给予严厉的惩罚,如没收侵权产品和生产设备、冻结账户等。

  草案规定确定损失赔偿金额要根据“负面的影响及利润损失”来认定。估算赔偿金时允许按照商标的总体价值来计算,甚至可将最微乎其微的商标授权使用费都计算在内。但在相关起刑点的问题上,由于欧盟内部长期以来一直对此进行着激烈的争论,因此截止到9月底的草案文件中还没有明确说明。

  草案没有与(WIPO)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中关于数字版权管理(DRM)的规定发生冲突。欧盟从2001年起已通过实施《版权指令》执行了这些规定。单独列出的项一条款是:对于能够破解权保护技术的工具软件,禁止进行广告宣传。

  欧盟与加拿大是国际《反假冒贸易协定》(ACAT)的合作伙伴,所以这个独立的布鲁塞尔和渥太华之间双边协议的谈判到底能够走多远也因此备受争议。ACAT对于打击互联网上盗版行为将采取什么手段目前还只能够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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