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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作者如何保护个人品牌

2010-3-31 12:18:04

  由于社交网站Facebook在台湾爆红,企业开始纷纷在上面开设官方粉 丝专页,作为品牌宣传以及与忠实用户互动的管道。然而也发生了某些团体或个人,冒用他人品牌或其广为人知的称号开设粉丝专页的事 件,引发相当程度的纠纷。

  如果被冒用的是企业品牌,上述事件其实不难解决,总是有法律途径 可以寻求。但如果被冒用的是个人,情况又如何?举例:台湾知名部落客酪梨寿司,大陆知名博客洪波(网名Keso),如果被冒用笔名而 在Facebook或开心网上注册,宣传,怎么处理?

  两星期前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某部落客发文澄清,因为他发现使用 多年的笔名,出现了另一个部落客也使用同样的笔名,并且写相同领域的文章。这引发一个有趣问题:能说对方是山寨版吗?其实很难, 没有人规定笔名是专属先到者,连真名都有一样的呀,更何况笔名。

  一般而言,有心写作的人不会想使用跟别人一样的笔名,因为辛勤笔 耕的结果却是帮人累积知名度,这没有意义。因此,笔名相同的情况无非就是:不知道那个名称已经有人用或者知道但不在意;后起之秀 想藉机炒作;恶意冒用想从中获取利益;或者公开反对某人某企业。

  最后一种情况比较特殊,举例:最近美国雀巢公司在Facebook上所发生的公关危机,网民是可能在Facebook上面开设「反雀巢」的粉丝专 页,目的是跟该公司呛声的。在这种情况下雀巢的商标品牌都可能被网民公开的拿来使用。

  ◎博客作者要懂得自我保护

  相同事件发生在企业时,企业可以指著对方说,「他是假的!」并以 侵权相告。而发生在个人的时候,个人甚至没法指责对方是假的。然而,习惯在网上自由发表文章的部落客,习惯了文章让大家自由转载 ,觉得这样符合互联网精神,有时候反而松懈了应有的自我保护。

  2000年,笔者一个好友很难过的说,他的个人网站原本要接受投资者 投资,在签约时没有仔细推敲过合约条文,签约后不慎让网站整个被对方侵吞,而他一毛投资都没拿到。明细在此不赘述,对方最终实际 拥有了域名,网站的实体主机,内容,数据库等。

  这是个在当时业界小有名气的个人网站,但他并没有想过去注册商标 。而对方是非常老练的经营者,拿到网站的实际拥有权之后,马上去将网站注册了商标,这下子他连辛苦经营起来的品牌都没了。如果再 去做一个同样名称的网站出来,在法律上对方反而能说他侵权。

  这件事给笔者非常大的警惕。由于很早开始经营个人网站,站上文章 经常签订合约授权其它媒体使用,后来更将其集结成书授权出版,也开始以个人名义进行顾问事业。然而,我从没有注册过公司来做这些 事,都是个人名义。我开始思考,在法律上我到底拥有的是甚么?

  让创作文章自由流传是互联网开放精神的体现,写出来就是鼓励转 载。除了网上转载,笔者文章也常被硕士研究生引用在论文中,就算是写电子邮件来申请授权,也是简单的邮件回覆同意。这种自由氛围 让人忽略了实际上我们还是生活在一个由法律构筑起来的世界里。

  ◎申请注册商标是一个方法

  经朋友介绍,笔者很快以数位之墙的名称加上设计好的Logo图案进行 注册商标申请。商标申请必须要查核,在该业务项目下,过去是否有相类似的名称或Logo图案,以避免侵犯别人的商标,因此一般人比较 没有时间以及专业自行办理,多是透过专业的事务所进行。

  由于笔者从事的是文化/电脑/顾问相关事业,因此在相关业务领域 都将该商标注册。将来,例如,数位之墙要从事出版事业,这个商标就受到保护。反之,若数位之墙将来开餐厅,这商标就不受保护,这 就是商标的业务项目。商标所有权人可以是个人,不必一定是公司。

  并非无限制增加注册业务项目越好,因为业务项目越多收费越贵。申 请表格送到政府机关一般需两到三年完成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商标就归属于你。也可能不通过,那就修改后重头再来,再两三年。因此 ,代理的事务所在前期能否帮你好好做功课是挺重要的。

  若把一些网上知名博客的名称加上Logo然后拿去注册商标,感觉挺 好笑的吧?然而,好好重视个人品牌是必须的。并非能从上面获得什么利益,也不是要四处控告别人侵权,最起码要能保护自己。想起笔 者那个朋友无助的表情,经营多年的心血东流,到时怪谁都没用。

  此外,你因逐渐成名已经成了社会责任较重的公众人物。你的个人品 牌某程度已成为社会资产,你有义务替大众管好它,不能任其产生被冒用滥用的风险以至造成大众损失。许多知名博客作者已经到了出 书上电视代言商品等程度,有关个人品牌的保护,要多关注。(文:数位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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