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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湘米品牌的调查与思考

2010-7-14 12:46:41

    湘米品牌整合是一项十分庞大的、艰难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产业各个环节及相关领域,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

    戴美湘

    湖南是我国稻米主产省,稻谷产量510亿斤,位居全国首位,但有影响力的大米品牌少,大米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近年来,随着国内一批大米品牌的崛起,大米市场的角逐已经进入了品牌竞争时代,竞争格局正在形成,行业领导者地位即将确立。为使湖南稻米产业在这一轮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就如何整合我省大米品牌,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作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湘米历史悠久,过去由于对品质和品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上泰国香米大量进入国内市场,湘米在全国遭遇了全线溃退,眼下,更面临泰国大米、东北及周边省份大米品牌的内外夹击。最近,世界500强,中粮集团的大米又悄然抢滩湖南市场,如果我们现在不迎头赶上,后发先至,不但不能开拓省外市场,就连省内市场也会有被省外大米挤占的危险。因此,湘米品牌整合迫在眉睫时不我待。 面对凸显的不足,如何突破小富即安的意识束缚将品牌做大、基地建设的障碍限制将品牌做强、体制不顺的桎梏制约将品牌做强、扶持政策的缺位影响将品牌做精,整合湘米品牌,做大做强湘米产业,是我们每一个湖南人尤其是涉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湘米品牌整合是一项十分庞大的、艰难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产业各个环节及相关领域,有关各方要共同努力,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加大规划力度,积极探索品牌整合新模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整合列入“十二五”规划重点,加强规划导向。品牌整合成败的关键,在于不违背市场规律,探索出可兼顾各方利益,具有可操作性的运作模式。在企业整合上,有三种模式可供试行:(1)在一个系统内部进行整合,比如粮食系统、中储粮系统;(2)在一个区域内进行整合,比如以湘北、湘中、湘南分片,形成区域性品牌;(3)在有一定历史渊源、合作关系的企业间整合,进行战略合作,品牌共享,组建集团。在企业品牌整合上,有五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推行“双商标(母子商标)”策略,即:指导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注册证明商标,让所辖区内的大米加工企业共享“母商标”的品牌效应,用来证明大米产地和特有品质。同时,辖区内加工企业还保留自己原有自主商标,作为“子商标”用来明确具体生产者的职责。“母商标”在政府监管下由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保护,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宣传打造。二是重点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的品牌承载作用,积极引导申请认定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三是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横向跨行业联合,组建农业集团,实行品牌战略联盟,共同出资,共同打造,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四是加大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作,把品牌作为资源,通过招商引资,以品牌加盟或联盟等形式,在大品牌旗下,利用其知名度和营销网络打造湘米品牌。五是依托现有农业园区,大力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湘米产业集群,推动主导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的链接,鼓励将关联配套的中小企业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形成以技术、资本、品牌和市场网络等为纽带的分工协作体系,推动湘米品牌整合。

    二、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品牌整合新亮点。政府要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带动品牌整合工作。建议每年由省财政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策划组织湘米品牌宣传活动,制作以湘米为主题的宣传片形象板块,在影响力大的媒体宣传推介,策划创意一些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活动,以树立湘米品牌新形象,让全国人民认知湘米品质,让消费者认同湘米品牌。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品牌意识。制定培训计划,与大专院校联合,分期分批对全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负责人进行品牌知识培训。

    三、加大调整力度,不断完善品牌整合新机制。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是湘米产业做大做强的前提,要解决基地分散、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投入产出不成比例、部分种粮农民缺乏订单意识等问题,关键是要加大扶持专业合作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关系。作为粮食品牌整合的重要内容,在粮食主产区扶持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粮食专业合作社和粮食流通协会,让专业合作社发挥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间利益关系的作用。实现品种标准化、基地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加工标准化。要着手组织相关部门、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按照“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对全国已有的大米质量标准细化成湖南实施细则,全国还没有质量标准的大米产品,在农业、质监等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尽快制定符合湖南实际的湘米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同时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完善和健全标准化推广体系。


    四、加大领导力度,努力取得品牌整合新业绩。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过时的、不利于农产品品牌整合的政策规定,努力消除阻碍品牌建设的政策制约。强化支持措施,制定培育、开发、保护农产品品牌的相关政策法规,完善配套措施。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品牌整合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加大对品牌商标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通过实施政策优惠,资金扶持、调动企业参与品牌整合的积极性,引导中小品牌向强势农产品品牌聚集,建立创驰名品牌的奖励机制。

(作者系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省政府农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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